每次太久沒寫部落格,都會想是不是就從此不寫了,免得總有什麼事掛在心上,不過這樣就放棄還是有點可惜,畢竟部落格還是對我這個記憶短暫的人一個幫助阿,免得哪天朋友問我之前的事,一問三不知就很糟糕了。避免太長的文章會澆熄我那想寫的小小火焰,那就用五四三的肖話再次開場吧。


月初跟哈利一起到之前念書的地方走了一趟,順便帶著我們衍生出的紀念品哈小兔一起去照相,漫步在路上時,兩人談起了當初交往後一起去過的BAR、餐廳、圖書館...等等的回憶,想起決定在一起後的第一次約會,哈利穿著正式,來宿舍接我,準備一起去亞洲小館吃飯,那時我想說就跟平常出去的樣子T恤牛仔褲就行,沒想到來人那麼正式,害我還趕緊去把我的淑女裝扮挖出來,整裝之後才出發。


說遠了,說到付錢這回事,待我們享受完我們的晚餐,愛吃的兩人吃得頗盡興,聊天也聊得愉快,一切都很美好時,哈利開口說第一次正式約會當然是男生付錢(雖然我不太習慣這樣的規則,但想說也只有第一次,就準備讓他付錢了),帥氣的掏出信用卡,請服務生送帳單來。帳單一來,人家看到卡片就說,不好意思,小本經營不收信用卡,當場哈先生臉都綠了,因為這位先生太習慣英國到處可刷卡的狀態,居然沒多帶現金,那怎麼辦呢?只好本小姐我(那時還沒小孩,不用自稱老木吧)把手邊的現金都掏出來付錢了,所以呢?第一次約會誰付錢,是我!!是我!!!


這次回到英國跟哈利聊到這個往事,兩人忍不住笑出來。


哈利:『ㄟ,那時第一次約會讓你付錢你居然沒有跟我分手耶』


U:『那種情況下又不是你故意的,所以我不在意阿。不過,人生真有趣耶,現世報馬上到,就是從此以後要替這女人付所有的帳單,我付第一次,你付所有我花的錢,真划算,哇哈哈哈哈!』(我想哈利如果知道會有這樣的現世報,應該那時就算要走來回一個小時的路,還是要衝回去拿現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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