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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睡了一覺,從天亮睡到天黑,一驚醒發覺自己默默的除了當陪睡小童陪哈大爺睡午覺外,人家上班去,我繼續昏睡下去,已經搞不清楚到底是誰陪誰睡,我才是那個每天狂睡的人吧。坐在書桌前喝咖啡時,突然回想起一件事,就是,我從小就很會睡(←現在才發現嗎?)


我真的很愛睡,每天起碼八小時,以前上班時,如果睡不夠的還會靠週末補回來,想起跟朋友合住,大家都知道我週末不睡到十二點是很難起床的,室友當週要回家,想要出門前想要跟我提一下,沒想到左等右等的,死硬派硬是不起床,只好默默的在門上留下一張便利貼,等我起床時才發覺整層樓都跑光了啦。


以前發覺自己真的很愛睡覺,是因為我哥哥睡得比較少,我總懷疑為什麼他連在週末都可以八點左右就起床,還有以前的同事聊天的時候也是說,每個人都有生理時鐘,你怎麼有辦法週末就整個變得不同,我一直以為週末把之前工作時沒睡飽的部份補回來是大家都會做的事,沒想到這只屬於少數人耶。


還有除了愛睡覺,我還非常愛賴床,在家時我都會自己先設定鬧鐘,響完,哥哥從他房間出來後,會先來踢我起床,有時他踢完後,我還可以翻身繼續睡,所以以前剛開始上班的時候,算是第一次沒有鬧鐘爸爸或是鬧鐘同學叫我起床,剛開始蠻怕會達成連一個月上班遲到的紀錄,沒想到人真的很有潛能,生命自有出路,還好賴床壞習慣上班後沒人可以依賴後有改掉,還可以彈跳起床,也算是人生有了新技能吧
(誰說可以算是技能的)


而且,我的睡覺天賦,除了狂睡十二小時不用起來上廁所外(膀胱也睡了,需要上廁所嗎),還有一點就是我在睡覺中是可以對話的。在對話時,其實不算起床,因為我整個意識還是很模糊,但我卻可以用非常有邏輯的說話方式,讓人覺得我已經醒了。小時候,我記得媽媽說他要出門,還是小嬰兒的妹妹放在我身邊,還叫我小心不要壓到她,我還打包票說,知道啦,我馬上就要起床了,不會壓到。過了好一陣子睡醒後,看到身邊三十公分真的有個睡覺的小嬰兒時,我才發覺那不是做夢。還好那次睡覺姿勢還挺正常的,沒把一隻腿或是一隻腳壓住小孩,不然現在就沒有嘴毒的小歐了。


那到了希臘呢
?這種壞習慣真的不是說改就改的,但是我也從來沒有隱瞞就是,所以造成我如果在沒上課的時候,只睡八小時就起床還會嚇到哈利,週末沒到十點十一點是不會把我叫起床的,哈利還說,如果我午覺睡了三小時或是以上,六七點起床,叫我十點倒下去睡應該也沒問題吧,能夠一天睡個十二小時以上,真的算是天賦的一種吧。還有,我發現,像我這麼嗜睡的人,還是可以有生理時鐘這回事,就是你每天躺下去睡到自然醒,只要睡飽九個小時,要我不用鬧鐘自己起床也不是見難事(別人的生理時鐘是設定幾點起床,我的是設定幾個小時)。這一段,我真的只是想謝謝包容力超高的哈家一家人,哇哈哈!!

 

所以我說,睡覺要不是一種天賦,大概只能用被睡魔附身才可以解釋我這從小到大的嗜睡現像了吧(不過,看樣子現在還是在被附身中就是)

P.S.這篇是去年寫的,突然翻檔案的時候看到,今年因為火車換鐵軌通車時間變長,所以哈利就沒回來吃午飯睡午覺了,雖然我不再是陪睡小童,但是我睡覺的功力還是沒有退步就是,有點擔心,會不會年輕的時候睡太多,我老的時候就夜夜失眠,因為已經把人生的配額都用完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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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mi08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